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入境台湾地区时,和台湾地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台山台湾通行证专题为你提供台山台湾通行证办理,台山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台山台湾通行证办理地点等台山台湾通行证办理的相关内容。

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我要查询 : 旅游签注因私签注应邀签注续签换领补办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台山市居民

2、因私事赴台湾团队旅游的内地居民

3、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台湾地区开放自由行的城市

台湾通行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提交大一寸(48mmX33mm)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照片1张。(如首次申办或换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证),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提交监护人或陪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4、提交由国家旅游局指定的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复印件,交验原件

5、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也可在办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后,由组团社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提出申请

2、如属首次申办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3、台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受理、审核,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

台山市台湾通行证办理流程详细图览

办理地点

台山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桥湖路111号

电话:0750-5612178

台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地址:台山市台城南门缠溪松山咀(台山市台城台冲路交警大队院内)

电话:0750-114、5576619

电话:0750-5619719

台山出入境受理点地址一览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期限:首次申办10个工作日,续签注:7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首次申办10个工作日,续签注:7工作日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