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提交大一寸(48mmX33mm)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照片1张。(如首次申办或换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证),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提交监护人或陪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4、提交由国家旅游局指定的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复印件,交验原件
5、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也可在办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后,由组团社办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提出申请
2、如属首次申办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3、台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受理、审核,江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签发
办理地点
台山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桥湖路111号
电话:0750-5612178
台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地址:台山市台城南门缠溪松山咀(台山市台城台冲路交警大队院内)
电话:0750-114、5576619
电话:0750-5619719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期限:首次申办10个工作日,续签注:7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首次申办10个工作日,续签注:7工作日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